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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者:赵杨 发布时间:2026-09-28 浏览次数:

9月14日,人文与管理学院在笃学楼四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本次学习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学法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院教职工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法治意识。

会上,学院分管教学的刘维蓉副院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及实践要求进行了系统解读。讲解了修订中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使用规则、强化保障措施及完善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内容。结合高校教育工作实际,详细阐释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法定要求,明确了教师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的职责使命。

在随后的交流研讨环节,全体教职工围绕“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融入课程思政建设”“日常教学管理中的规范用语用字”等议题展开讨论。发言代表结合岗位实际汇报了学习心得与工作建议。

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院教职工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持续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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