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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机构设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6-09 浏览次数:

MPA教育的管理机构由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与MPA教育中心组成。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组成,主要负责MPA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MPA教育中心主任由校党委副书记朱洪波担任;副主任由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陈瑶和研究生院副院长朱星担任。目前,MPA教育中心设有办公室、实训中心、案例中心、教学秘书科、图书资料室,各科室均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

针对MPA教育中心工作内容制定有相应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及各类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各科室日常活动有完整的工作日志和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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