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2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公共管理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公共政策分析能力,把握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数字技术等知识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重点培养适应卫生健康管理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树立法治观念,坚守学术伦理,坚持学术底线,维护学术诚信,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
(三)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练就过硬本领,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追求高尚纯粹的思想境界。
(四)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意志坚定、自信有度、胸襟宽广,能正确面对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
(五)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及方法,掌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六)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建立完整的公共管理领域基础知识结构,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及技术,能够交叉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发现、分析、解决公共管理领域实际问题。熟练掌握各专业方向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方法,并完成一些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和陶冶情操的选修课。
(七)坚持实事求是,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对调研得来的材料能系统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影响、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八)有战略眼光,能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全面权衡、科学决断,把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工作融入国家事业大局;能开展可行性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评判,科学取舍,使决策符合
实际情况。
(九)有风险意识,能准确预判风险,制定可行预案,做好风险应对准备;面对突发事件能准确把握风险走向,抓住主要矛盾,果断行动,整合资源,有序应对。
二、培养方向
(一)行政管理;
(二)公共政策与卫生健康管理;
(三)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
最长(含休学、保留学籍)为 5 年。
四、培养方式
(一)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以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法,安排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和案例研究,让学生将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实行导师负责制,建立学术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组成的“双导师”师资队伍。以学术导师为主,学术导师与实践导师联合培养,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优势,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学校聘请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综合业务素质高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
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
(三)德育教育由研究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所属学院、科室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素质。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做好言传身教,培养研究生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持健康的心理。
五、课程学习及考核
(一)课程学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应不少于 38 学分,其中含专业实践 2 学分,16 学时为 1 分。
(二)课程类别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实践,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选修课、专业实践为非学位课。学位课成绩≥70 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非学位课成绩≥60 分为合格,可计学分。
(三)课程设置及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期 |
学分 |
备注 |
公共课 (5 学分) |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
32 |
1 |
2 |
核心课;学位课;必修 |
英语 |
32 |
1 |
2 |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
16 |
2 |
1 |
专业基础课 (15 学分) |
公共管理 |
48 |
1 |
3 |
核心课;学位课;必修 |
公共政策分析 |
48 |
1 |
3 |
社会研究方法 |
48 |
1 |
3 |
政治学 |
32 |
2 |
2 |
公共经济学 |
32 |
2 |
2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32 |
2 |
2 |
专业必修课 (9 学分) |
行政管理学 |
32 |
2 |
2 |
行政管理方向必 修;学位 |
电子政务与数字治理 |
32 |
2 |
2 |
公共危机管理 |
32 |
2 |
2 |
|
公文写作 |
32 |
2 |
2 |
课 |
专业方向案例写作 |
16 |
1 |
1 |
卫生事业管理 |
32 |
2 |
2 |
公共政策与卫生健康管理方向必修;学位课 |
医院管理 |
32 |
2 |
2 |
卫生政策与法规 |
32 |
2 |
2 |
社区健康服务与管理 |
32 |
2 |
2 |
专业方向案例写作 |
16 |
1 |
1 |
社会保障研究专题 |
32 |
2 |
2 |
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必修;学位课 |
医疗保障研究专题 |
32 |
2 |
2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32 |
2 |
2 |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 |
32 |
2 |
2 |
专业方向案例写作 |
16 |
1 |
1 |
选修课 (≥7 学分) |
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
32 |
3 |
2 |
非学位课 |
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专题 |
32 |
3 |
2 |
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专题 |
32 |
3 |
2 |
中医药管理研究专题 |
32 |
3 |
2 |
医院信息管理 |
32 |
3 |
2 |
危机管理法律法规 |
32 |
3 |
2 |
危机心理干预 |
32 |
3 |
2 |
公共管理定量分析 |
16 |
3 |
1 |
公共管理经典选读 |
32 |
3 |
2 |
中医药教育管理研究专题 |
32 |
3 |
2 |
药事管理学 |
32 |
3 |
2 |
社会组织管理 |
32 |
3 |
2 |
公共伦理学 |
32 |
3 |
2 |
专业实践 (2 学分) |
专业实践 |
|
4 |
2 |
时间为期 3 个月;非 学位课 |
六、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是提升研究生案例分析能力、政策热点把握能力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重要方式。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至少进行 1 项案例研究,并撰写案例研究报告。
七、学术活动
为了进一步拓宽研究生知识视野、把握国内外动态、开拓科研思路与方法、提升其科研素质与科技创新能力,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满不少于 2 学分的学术活动学分。
学术活动可以是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报告、学术讨论等形式,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后,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撰写不少于 5 份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题目、主要内容、时间、地点、报告人,要求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然后将登记表、书面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学术交流论文署名第一单位须为“贵州中医药大学”或“贵州中医药大学 XX 学院”,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获学分标准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八、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 社会实践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成为一个全面发展且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社会实践学分由研究生所属学院认定。社会实践形式及学分标准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九、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通过者,计
4 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开题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执行。
十、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原则上应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中期检查合格者,计 3 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研究生所属学院应严格把控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查重、盲审、答辩等关键环节质量,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十二、学分规定
研究生在读期间,除修满不少于 38 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外,
还需要修满不少于 10 学分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活动和
实践活动等培养环节学分,共计不少于 48 学分。
十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且其他培养环节达到相关要求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
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其学术与专业能力水平达到《贵州
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及研究生所属学院相应学术评价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四、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