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代码:1006
一级学科名称:中西医结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崇尚科学,热爱中西医结合事业,对中西医结的学术研究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中医学经典和西医学当代研究有机结合。
(三)掌握古汉语及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古文献及本专业外文文献,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及外文写作能力。
(四)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团结合作精神,能积极为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五)具有强健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向
(一)中西医结合基础;
(二)中西医结合内科;
(三)中西医结合外科;
(四)中西医结合妇科;
(五)中西医结合儿科;
(六)中西医结合五官科;
(七)中西医结合心理学。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学习年限最长(含休学、保留学籍)5 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用理论学习、科学研究、教学实践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为主,在统一的培养方案基础上,根据每个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和研究方向、课题及具体情况,制定单独的培养计划。注重祖国医学传统经典的学习与传承。
(二)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教研室(研
究室或临床科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三)德育教育由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所属学院、科室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素养。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做好言传身教,培养研究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持健康的心理。
五、课程学习及考核
(一)课程学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应不少于 28 学分,16 学时为 1 分。
(二)课程类别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选修课为非学位课。学位课成绩≥70 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非学位课成绩
≥60 分为合格,可计学分。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验学时/实践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公共课(8学分) |
英语 |
64 |
64 |
|
4 |
学位课;必修 |
自然辩证法 |
16 |
16 |
|
1 |
学位课;必修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与实践研究 |
32 |
32 |
|
2 |
学位课;必修 |
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规范 |
16 |
16 |
|
1 |
学位课;必修 |
专业基础 课(11 |
医学统计学 |
16 |
16 |
|
1 |
学位课;必修中西医结合临 床方向必修; |
中西医结合思路与 方法 |
16 |
16 |
|
1 |
学分) |
导师自安排课程 |
64 |
|
|
4 |
学位课 |
文献检索与循证医学 |
16 |
16 |
|
1 |
《黄帝内经》研究、 《伤寒论》研究、《金匮要略》研究、温病学研究(四门任选其 一) |
32 |
32 |
|
2 |
病理生理学 |
32 |
32 |
|
2 |
专业必修 课(≥ 2 学分)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基础方向必修; 学位课 |
分子生物学技术 |
32 |
16 |
16 |
2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 必修;学位课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方向) 必修;学位课 |
中西医结合妇科学 |
32 |
32 |
|
2 |
中 西 医 结 合临床(妇科方向)必修;学 位课 |
中西医结合儿科学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儿科方向) 必修;学位课 |
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学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皮肤方向) 必修;学位课 |
中医耳鼻喉科学临床与研究进展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 临床(五官科方向)必修;学位课 |
中医眼科学临床与研究进展 |
32 |
32 |
|
2 |
中医心理学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心理学必修; 学位课 |
普通心理学 |
48 |
48 |
|
3 |
心理学研究方法 |
48 |
48 |
|
3 |
选修课 |
分子生物学技术 |
32 |
16 |
16 |
2 |
除中西医结合基础方向外,其他方向;非 学位课 |
|
医学免疫学 |
32 |
32 |
|
2 |
非学位课 |
神经解剖学 |
32 |
32 |
|
2 |
医用电生理学 |
32 |
32 |
|
2 |
传统保健体育 |
16 |
|
16 |
1 |
医学实验动物学 |
16 |
16 |
|
1 |
药理实验与方法 |
32 |
20 |
12 |
2 |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 |
32 |
32 |
|
2 |
中西医结合比较学 |
16 |
16 |
|
1 |
中西医结合史 |
16 |
16 |
|
1 |
经典名方的研究思路 与进展 |
16 |
16 |
|
1 |
生物信息学与大数据 分析 |
16 |
16 |
|
1 |
医学免疫学研究进展 |
16 |
16 |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32 |
32 |
|
2 |
人工智能导论 |
16 |
16 |
|
1 |
其他专业专业课也 可供选择 |
32 |
|
|
2 |
(四)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完成,课程由研究生院和相关开课学院共同安排。课程学习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
(五)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笔记、课堂讨论、实践报告等内容;终结性考核可采取笔试、学术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六、教学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4-8 学时的教学工作,通过教学实践培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
作的能力。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和本教研室、科室的安排下参与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
教学实践主要是针对本科生,内容为答疑、批改作业、上辅导课、指导实验等;也可以为参加本科学生的实习、见习等工作,如参与临床带教、教学查房等。上课前,应按教学大纲由研究生自己编写教案、讲稿,先在教研室、科室试讲合格后,才能正式教学,工作量由导师认定。
研究生在完成以上教学实践后,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实践记录表》,由导师所在教研室或科室负责人审定。
七、学术活动
为了进一步拓宽研究生知识视野、把握国内外动态、开拓科研思路与方法、提升其科研素质与科技创新能力,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满不少于 2 学分的学术活动学分。
学术活动可以是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报告、学术讨论等形式,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后,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撰写不少于 5 份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题目、主要内容、时间、地点、报告人,要求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然后将登记表、书面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学术交流论文署名第一单位须为“贵州中医药大学”或“贵州中医药大学 XX 学院”,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获学分标准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分制
实施办法》执行。
八、科研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广泛收集与本学科和研究课题相关的学 术资料,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活动,掌握科学研究的手段、方法和技能,培养和训练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参与实施一项科研项目。
九、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 社会实践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成为一个全面发展且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社会实践学分由研究生所属学院认定。社会实践形式及学分标准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执行。
十、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二学期内完成,最迟不能超过第三学期的 10 月份。开题报告通过者,计 4 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开题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原则上应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中期检查合格者,计 3 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十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研究生所属学院应 严格把控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查重、盲审、答辩等关键环节质量,具体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十三、学分规定
研究生在读期间,除修满不少于 28 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外,
还需要修满不少于 10 学分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活动和
实践活动等培养环节学分,共计不少于 38 学分方能毕业。
十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且其他培养环节达到相关要求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
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其学术与专业能力水平达到《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及研究生所属学院相应学术评价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五、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攻读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自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